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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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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執掌如下:
1. 教師聘任、聘期、升等、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退休、延長服務及資遣原因認定等事項之審議。
2. 教師申請休假之審議。
3. 教師學術著作及研究發明敘奬之審議。
4. 教師申請至境外機構進修、研究及講學之審議。
5. 教師違反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義務之審議。
6. 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(評)議之事項。
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及推選委員選舉暨遞補辦法
本系課程委員會之執掌如下:
1. 根據系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規劃與畢業門檻之訂定。
2. 系定必選修課程研議審訂。
3. 與其他教學單位協調共同課程事宜。
4. 系教學品質改進之檢討與研究相關事宜。
5. 審核系教師專長與所開設課程是否相符。
6. 審核系教師所授課程大綱之內容與系設定之教育目標是否相符。
7. 其他有關課程之協調、整合、改進等事宜。
系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
本系系務發展諮議委員會之執掌如下:
本委員會定期集會研商,為本學系之下列項目,提出具前瞻性、學術性及可行性之系發展建議。
 1. 教學目標、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
2. 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評量
3. 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
4. 學術與專業表現
5. 辦學成果
系發展諮議委員會設置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