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檢送本院「113年及114年獎助護理系(科)學生計畫」1份,敬請惠予周知貴校護理系(科)在校學生並鼓勵 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 |
說 明: 一、為培育優秀學生和提供適當就業機會,規劃院內年度獎助作業,並與受獎助學生簽訂畢業後到院服務契約。 二、獎助對象:護理系(科)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。 三、申請條件: (一)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(含)以上,且各科皆及格。 (二)操行成績80分(含)以上或甲等,學習態度相關考評良好。 (三)符合其他有助於篩選或反映專業水平之指標。 四、獎助金金額: (一)公私立專科學校、科技大學或大學護理系學生:每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,合計1學年12萬元。 (二)二技護理系學生,具有護理師證照:一次性獎助金額每人6萬元。 五、受獎助學生需簽訂「高雄榮民總醫院獎助護理系(科)學生獎助金服務契約書」,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。 六、申請方法: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院護理部張惠敏護理長收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申請護理學生獎 助學金」。 七、隨函檢附「113年及114年獎助護理系(科)學生計畫」1份。 八、護理學生獎助學金申請: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收件至114年4月30日截止,採先申請先審制,名額有限,額滿即止 。(審查結果發文通知) |